粤办函〔2015〕36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大学,李嘉诚基金会:
2015年4月,教育部批准汕头大学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筹设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为加强对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筹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筹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保障筹设工作顺利开展,省政府经商李嘉诚基金会、以色列理工学院同意,决定成立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筹备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朱小丹 省长
李嘉诚 李嘉诚基金会主席
佩雷兹·拉维 以色列理工学院校长
主 任:陈云贤 副省长
副主任:林 积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茂辉 汕头市委书记
罗伟其 省教育厅厅长
郑人豪 汕头市市长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拟任校长
阿龙·切哈诺沃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常务副校长
保罗·费金 以色列理工学院代表
周凯旋 李嘉诚基金会执行董事
成 员:魏中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贤操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台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 坚 省外办副主任
张应杰 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
黄晖阳 汕头市人大副主任
徐 凯 汕头市副市长
赵 红 汕头市副市长
顾佩华 汕头大学执行校长
林丹明 汕头大学副校长
罗慧芳 李嘉诚基金会代表
马 龙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以方常驻代表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由郑人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中林、赵红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徐凯、顾佩华、阿龙·切哈诺沃兼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学院筹设专责小组、校园规划与建设专责小组。
该委员会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批准。
省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3日